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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企合作共筑“全球中心仓”打造前海全球集拼分拨中心
招商保税 2017-07-28 17:48:20

本着“协同共治,创新监管,关企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招商局集团1月9日与深圳海关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3月27日集团副总经理胡建华与深圳海关关长严楠,在深圳海关举行战略合作项目启动会,建立双方对接工作组,以更加务实深入地推进“9 9”战略合作内容,形成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合作。

在关企双方对接工作组的积极推动下,7月26日,战略合作的又一创新实践 “全球中心仓”改革试点在前海湾保税港区752保宏仓库启动。该项目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一区多功能,一仓多形态”,实现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同仓调拨”、小额交易与大宗贸易“同仓交割”、外贸与内贸“同仓一体”等“四个同仓”,满足企业同时供应国内海外两个市场、同时存在多种贸易方式的需求,使原来需要存储于多个地区、多个仓库的多种物流及贸易形态可以在自贸区内的一个中心仓内一站式完成,助推前海构筑全球商品集拼分拨中心。(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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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中心仓”改革红利

非保税货物进驻保税港区

以往保税港区以“境内关外”为主要特色,存放的主要是从境外运抵园区但仍未正式“进口”、从国内“出口”到园区但仍未实际离境的保税货物。传统的国内货物进入园区必须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同时具有内外贸需求的企业通常要设立区内保税仓库、区外的非保税仓库,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和资金成本的浪费。

“全球中心仓”允许国内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入区仓储,海关通过物理隔离等方式实施分类监管。目前,前海湾保税港区仓库已涵盖普通保税货物、普通非保税货物、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等多种贸易形态。

货物状态可“转化”,贸易形式更灵活

保税港区以账册方式实现对进出区货物的“登记”和“管理”,由于账册监管条件存在差异,一般不允许货物在账册间流转。

深圳海关在全国海关“先行先试”保税港区管理账册的互联互转,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拆除园区内几本贸易管理账册之间的“围墙”。区内货物可以在不同账册间“结转”,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混合经营跨境电商、保税仓储、保税展示交易、非贸货物等不同贸易形态,实现多种贸易方式的分拨、集拼和混成。前海将成为无缝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货物集散地”。